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在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消费,但并不是每一次消费都是愉快的,在这过程中往往会遇到一系列糟心的问题。比如霸王条款、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宣传等等,往往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都不知道怎么去解决这些问题,只好自认吃亏。那么我们一起来了了解一下3·15吧。
一、3.15发展历史
1898年,全世界第一个消费者组织在美国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费者联盟;
1962年3月15日,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有关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询;
1983年,国际消费者协会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1985年4月9日,联合国大会一致通过了《保护消费者准则》促各国采取切实措施,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二、消费者所享受的权利
1.安全保障权: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权利。
5.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
6.维护尊严权: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7.监督批评权:我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消费者不仅是市场的主体,也是国家社会的主人。
三、欺诈消费者的常见行为
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2.采取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
3.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4.以虚假的“清仓价”、“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5.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6.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7.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四、消费者如何维权3.15
1.与商家沟通:如果消费者买了有问题的商品,可以先与商家协商解决;
2.拨打12315投诉电话:如果消费者与商家沟通以后,问题得不到解决,就可以拨打12315投诉电话;
3.登录315投诉官方网站反映情况;
4.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市监部门反应自己遇到的难题;
5.通过拨打3·15晚会热线电话的方式来维护权益。
五、3.15维权牢记几个时间
“7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
“15日”: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三包”有效期为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商品,消费者可凭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商品。
今天的权益百科就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健管儿们能够记住下面的口诀保护好自己的权益哦~~~
捂紧口袋多留神,资金安全有保障。
号码陌生勿轻接,虚拟电话设陷阱。
拒绝陌生人来电,避免上当又受骗。
钱卡证件分开放,挂失要快莫等闲。
电话通知接传票,实为骗钱设圈套。
大健康管理学院学生会供稿